荀子勸學 · 修身 · 禮治
14

王制與國用

致士篇

全書第 14 篇 · 共 9 章

全書最短的幾篇之一。荀子談人才政策:好的人才不是靠命令招來的,是被制度和風氣吸引來的。他也談到獎懲必須可信。

致士篇·1

衡聽、顯幽、重明、退姦、進良之術:衡,平也。謂不偏聽也。顯幽,謂使幽人明顯,不壅蔽也。重明,謂既明,又使明也。《書》曰︰「德明惟明。」能顯幽則重明矣,能退姦則良進矣。朋黨比周之譽,君子不聽;殘賊加累之譖,君子不用;殘賊,謂賊害人。加累,以罪惡加累誣人也。隱忌雍蔽之人,君子不近;隱,亦蔽也。忌,謂妬賢。雍,讀曰擁。貨財禽犢之請,君子不許。行賂請謁者也。凡流言、流說、流事、流謀、流譽、流愬,不官而衡至者,君子慎之。流者,無根源之謂。愬,譖也。不官,謂無主首也。衡,讀為橫。橫至,橫逆而至也。聞聽而明譽之,君子聞聽流言流說,則明白稱譽。謂顯露其事,不為隱蔽。如此,則姦人不敢獻其謀也。定其當而當,然後士其刑賞而還與之,「士」,當為「事」,行也。言定其當否,既當之後,乃行刑賞,反與之也。謂其言當於善,則事之以賞;當於惡,則事之以刑。當,丁浪反。如是則姦言、姦說、姦事、姦謀、姦譽、姦愬莫之試也,忠言、忠說、忠事、忠謀、忠譽、忠愬莫不明通,方起以尚盡矣。明通,謂明白通達其意。方起,竝起。尚與上同。上盡,謂盡忠於上也。夫是之謂衡聽、顯幽、重明、退姦、進良之術。

白話這是招攬賢士、顯揚幽隱、進用良善、退斥姦邪的方法:不偏聽朋黨的稱譽,不採用殘賊加罪的讒言,不親近蔽賢忌能之人,不答應財貨請託;對無來源、橫逆而至的流言流說,要明白揭露,使姦人不敢獻謀。判定當否之後,該賞賞、該刑刑,於是姦言不敢試、忠言無不暢達,這就叫『衡聽、顯幽、重明、退姦、進良』。

致士篇·2

川淵深而魚鼈歸之,山林茂而禽獸歸之,刑政平而百姓歸之,禮義備而君子歸之。故禮及身而行修,義及國而政明,能以禮挾而貴名白,天下願,令行禁止,王者之事畢矣。挾,讀為浹。能行禮浹洽者,則貴名明白,天下皆願從之也。《詩》曰:「惠此中國,以綏四方。」此之謂也。《詩》,《大雅‧民勞》之篇。中國,京師也。四方,諸夏也。引此以明自近及遠也。川淵者,魚龍之居也;山林者,鳥獸之居也;國家者,士民之居也。川淵枯則魚龍去之,山林險則鳥獸去之,國家失政則士民去之。無土則人不安居,無人則土不守,無道法則人不至,無君子則道不舉。故土之與人也,道之與法也者,國家之本作也,本作,猶本務也。君子也者,道法之摠要也,不可少頃曠也。得之則治,失之則亂;得之則安,失之則危;得之則存,失之則亡。故有良法而亂者有之矣,有君子而亂者,自古及今,未嘗聞也。《傳》曰:「治生乎君子,亂生於小人。」此之謂也。

白話深川歸魚鼈,茂林歸禽獸,刑政平則百姓歸,禮義備則君子歸。禮行於身則德行修,義及於國則政事明;能行禮浹洽,則貴名顯、天下願、令行禁止,王業就完成了。國家是士民的居所:川枯則魚去,政失則士民去;無道法則人不至,無君子則道不舉。所以土、人、道、法是國家的本務,君子是道法的總要,一刻不可缺;有君子則治,無君子則亂,自古未聞有君子而亂的。

致士篇·3

得眾動天。得眾則可以動天。言人之所欲,天必從之。美意延年。美意,樂意也。無憂患則延年也。誠信如神。誠信則如神明,言物不能欺也。夸誕逐魂。逐魂,逐去其精魂,猶喪精也。矜夸妄誕,作偽心勞,故喪其精魂。此四者皆言善惡之應也。

白話得眾心可以動天,心意和樂可以延年,誠信則如神明目不可欺,誇誕妄作則喪其精魂。這四句都說明善惡各有感應。

致士篇·4

人主之害,不在乎不言用賢,而在乎誠必用賢。夫言用賢者口也,卻賢者行也,無善行則賢不至也。口行相反而欲賢者之至,不肖者之退也,不亦難乎!夫耀蟬者務在明其火,振其樹而已,火不明,雖振其樹,無益也。南方人照蟬,取而食之。《禮記》有「蜩、范」是也。今人主有能明其德者,則天下歸之,若蟬之歸明火也。

白話人主之害不在於不說要用賢,而在於是否真誠必定用賢。說要用賢的是口,排斥賢人的是行,口行相反卻想賢者來、不肖者退,太難了。就像照蟬的人只要火旺、樹振,蟬自然投火;人主能明其德,天下自然歸附。

致士篇·5

臨事接民而以義,變應寬裕而多容,恭敬以先之,政之始也;多容,廣納也。然後中和察斷以輔之,政之隆也;政之崇高,在輔以中和察斷。斷,丁亂反。然後進退誅賞之,政之終也。故一年與之始,三年與之終。夫不教而殺謂之虐,故為政之始,寬裕多容,三年政成,然後進退誅賞也。用其終為始,則政令不行而上下怨疾,亂所以自作也。先賞罰後德化則亂。《書》曰:「義刑義殺,勿庸以即,女惟曰『未有順事』。」言先教也。《書》,《康誥》。言雖義刑義殺,亦勿用即行之,當先教後刑也。雖先後不失,尚謙曰「我未有順事,故使民犯法」,「躬自厚而薄責於人」也。

白話臨事待民以義、寬容多納、恭敬先行,是政之始;繼以中和明察來輔助,是政之隆;最後才進退誅賞,是政之終,所以一年教而三年成。若把終當作始、先罰後教,就會令不行而怨起、自招禍亂。正如《康誥》說:雖義刑義殺,也勿徑行,要先教化。

致士篇·6

程者,物之準也;程者,度量之摠名也。禮者,節之準也。節,謂君臣之差等也。程以立數,禮以定倫,言有程則可以立一二之數,有禮則可以定君臣父子之倫也。德以敘位,能以授官。度其德以序上下之位,考其能以授所任之官,若夔典樂,伯夷典禮之比也。凡節奏欲陵,而生民欲寬,節奏,謂禮節奏。陵,峻也。侵陵,亦嚴峻之義。生民,謂以德教生養民也。言人君自守禮之節奏,則欲嚴峻不弛慢;養民則欲寬容,不迫切之也。節奏陵而文,生民寬而安。節奏雖峻,亦有文飾,不至於刻急。上文下安,功名之極也,不可以加矣。

白話『程』是度量的準繩,禮是等節的準則;有程可立數,有禮可定倫,據德敘位、量能授官。人君自守禮的節奏要嚴峻,養民卻要寬容;節奏雖峻而有文飾,養民雖寬而安,上嚴下安,是功名的極致,不能再加了。

致士篇·7

君者,國之隆也;父者,家之隆也。隆猶尊也。隆一而治,二而亂,自古及今,未有二隆爭重而能長久者。

白話君是一國的尊主,父是一家的尊主。尊主只有一個則治,若有兩個爭權則亂;從古到今,沒有兩個尊主相爭而能長久的。

致士篇·8

師術有四,而博習不與焉:術,法也。言有四德則可以為人師,師法不在博習也。與音豫。尊嚴而憚,可以為師;耆艾而信,可以為師;五十曰艾,六十曰耆。誦說而不陵不犯,可以為師;誦,謂誦經;說,謂解說。謂守其誦說,不自陵突觸犯。言行其所學。知微而論,可以為師。知精微之理而能講論。論,盧困反。故師術有四,而博習不與焉。水深而回,回,流旋也。水深不湍峻,則多旋流也。樹落則糞本,謂木葉落,糞其根也。弟子通利則思師。思其厚於己也。《詩》曰:「無言不讎,無德不報。」此之謂也。此言為善則物必報之也。

白話為師有四種資格,不在於博學:莊嚴可畏、年老有信、誦說不陵犯、知微而能論,皆可為師。正如水深則多旋流,樹葉落則肥其本,弟子通達得利時就會思念老師;為善必有所報。

致士篇·9

賞不欲僭,刑不欲濫,賞僭則利及小人,刑濫則害及君子。若不幸而過,寧僭勿濫;與其害善,不若利淫。

白話賞賜不可過分,刑罰不可濫用:賞過分則小人得利,刑濫用則害及君子。若不幸過了頭,寧可過賞也不要濫刑,因為與其害了善人,不如讓壞人得點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