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名篇·1
後王之成名:刑名從商,爵名從周,文名從禮,散名之加於萬物者,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,遠方異俗之鄉,則因之而為通。
白話後世聖王制定名稱的辦法是:刑罰的名稱依從商代,爵位的名稱依從周代,禮文的名稱依從《禮經》;至於加在各種事物上的雜名,就依從中原華夏既成的習俗和約定,遠方風俗不同的地方,則順應它們來互通。
天人與名實
荀子的語言哲學。他提出「名無固宜」——名稱本身沒有天生正確的對應,是社會約定俗成的結果。但約定一旦形成就必須穩定,否則溝通會瓦解。
正名篇·1
後王之成名:刑名從商,爵名從周,文名從禮,散名之加於萬物者,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,遠方異俗之鄉,則因之而為通。
白話後世聖王制定名稱的辦法是:刑罰的名稱依從商代,爵位的名稱依從周代,禮文的名稱依從《禮經》;至於加在各種事物上的雜名,就依從中原華夏既成的習俗和約定,遠方風俗不同的地方,則順應它們來互通。
正名篇·2
散名之在人者: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;性之和所生,精合感應,不事而自然謂之性。性之好、惡、喜、怒、哀、樂謂之情。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。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;慮積焉,能習焉,而後成謂之偽。正利而為謂之事。正義而為謂之行。所以知之在人者謂之知;知有所合謂之智。所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;能有所合謂之能。性傷謂之病。節遇謂之命:是散名之在人者也,是後王之成名也。
白話加在人身上的雜名有這些:天生如此的稱作「性」;本性中和所生、精神與外物感應、不假作為而自然的,也叫「性」。本性產生的好、惡、喜、怒、哀、樂叫「情」。情既然如此,心替它選擇叫「慮」。心經思慮而能為之活動叫「偽」;思慮累積、能力熟習而後成,也叫「偽」。依正當利益而做的叫「事」,依正義而做的叫「行」。人之所以能知的天賦叫「知」,知與外物相合叫「智」;人之所以能幹的天賦叫「能」,能與外物相合也叫「能」。本性受傷叫「病」,偶然遭逢叫「命」。這些是加在人身上的雜名,也是後王制定名稱的依據。
解讀本篇關鍵在區分「性」(天生不可學)與「偽」(人為可學),與性惡篇相呼應。
正名篇·3
故王者之制名,名定而實辨,道行而志通,則慎率民而一焉。故析辭擅作名,以亂正名,使民疑惑,人多辨訟,則謂之大姦。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。故其民莫敢託為奇辭以亂正名,故其民愨;愨則易使,易使則公。其民莫敢託為奇辭以亂正名,故壹於道法,而謹於循令矣。如是則其跡長矣。跡長功成,治之極也。是謹於守名約之功也。今聖王沒,名守慢,奇辭起,名實亂,是非之形不明,則雖守法之吏,誦數之儒,亦皆亂也。若有王者起,必將有循於舊名,有作於新名。然則所為有名,與所緣以同異,與制名之樞要,不可不察也。
白話王者制定名稱,名一確定事物就分明,道通行而心意相通,就要謹慎率領百姓統一於名。所以那些割裂文辭、擅自造名來擾亂正名、使百姓疑惑、惹出許多爭訟的,叫作大奸,其罪如同私造符節度量。所以他的百姓不敢假託奇辭來亂正名,因而誠樸、易使喚、公正,專一於道法、謹守政令,功跡就長遠,這是謹守名約的功效。如今聖王已沒,名守鬆懈,奇辭興起,名實混亂,是非不明,即使守法的官吏、誦讀數術的儒生也都亂了;若有王者興起,必定會沿襲舊名、制定新名,所以為什麼要有名、依什麼來定同異、制定名稱的關鍵,不可不考察。
正名篇·4
異形離心交喻,異物名實玄紐,貴賤不明,同異不別;如是,則志必有不喻之患,而事必有困廢之禍。故知者為之分別制名以指實,上以明貴賤,下以辨同異。貴賤明,同異別,如是則志無不喻之患,事無困廢之禍,此所為有名也。
白話如果不同的形體、相離的心意彼此交相曉喻,不同的事物名實糾纏不清,貴賤不分明、同異不辨別,那麼心意必定有不能溝通的毛病,事情必定有困阻廢弛的禍患。所以有智之人為之分別、制定名稱來指實,對上明貴賤、對下辨同異;貴賤分明、同異辨別,心意就沒有不能溝通的毛病,事情就沒有困阻廢弛的禍患,這就是為什麼要有名。
正名篇·5
然則何緣而以同異?曰:緣天官。凡同類同情者,其天官之意物也同。故比方之疑似而通,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。形體、色理以目異;聲音清濁、調竽、奇聲以耳異;甘、苦、鹹、淡、辛、酸、奇味以口異;香、臭、芬、鬱、腥、臊、漏庮、奇臭以鼻異;疾、癢、凔、熱、滑、鈹、輕、重以形體異;說、故、喜、怒、哀、樂、愛、惡、欲以心異。心有徵知。徵知,則緣耳而知聲可也,緣目而知形可也。然而徵知必將待天官之當簿其類,然後可也。五官簿之而不知,心徵知而無說,則人莫不然謂之不知。此所緣而以同異也。
白話那麼憑什麼來定同異?答案是:憑天生的感官。凡是同類、同心的人,他們感官對事物的感覺相同,所以比況疑似而能相通,這就是大家約定名稱來互相表達的緣由。形體色理靠眼睛分辨,聲音樂調靠耳朵,甘苦鹹淡辛酸靠口,香臭腥臊靠鼻,疾癢冷熱輕重靠形體,喜悅愛惡欲等靠心。心有「徵知」的作用,能藉耳朵知聲、藉眼睛知形,但徵知必須等待五官接觸到相應的物類而後才可;五官接觸了卻不知、心能徵知卻說不出,人就都說他不知。這就是憑什麼定同異。
正名篇·6
然後隨而命之,同則同之,異則異之。單足以喻則單,單不足以喻則兼;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;雖共不為害矣。知異實者之異名也,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也,不可亂也,猶使同實者莫不同名也。
白話然後隨之命名:相同的就給同名,不同的就給異名。單字足以表達就用單字,單字不足以表達就用複合詞;單字與複合詞不相衝突就共用,即使共用也無害。要讓不同實質的事物有不同名稱,使異實者無不異名、不可混亂,就像同實者無不同名一樣。
正名篇·7
故萬物雖眾,有時而欲無舉之,故謂之物;物也者,大共名也。推而共之,共則有共,至於無共然後止。有時而欲偏舉之,故謂之鳥獸。鳥獸也者,大別名也。推而別之,別則有別,至於無別然後至。
白話萬物雖多,有時想總稱它們,就叫「物」;物,是最大的共名,往上推而歸於共,共有更大的共,直到沒有共為止。有時想特稱一類,就叫「鳥獸」;鳥獸,是最大的別名,往下推而歸於別,別有更小的別,直到沒有別為止。
正名篇·8
名無固宜,約之以命,約定俗成謂之宜,異於約則謂之不宜。名無固實,約之以命實,約定俗成,謂之實名。名有固善,徑易而不拂,謂之善名。
白話名稱本無固定合宜與否,用來命名、約定俗成就叫合宜,違反約定就叫不合宜。名稱本無固定的實質,用來命實、約定俗成就叫「實名」。名稱有本來就好的:明白易曉而不違拗,就叫「善名」。
正名篇·9
物有同狀而異所者,有異狀而同所者,可別也。狀同而為異所者,雖可合,謂之二實。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,謂之化。有化而無別,謂之一實。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。此制名之樞要也。後王之成名,不可不察也。
白話事物有同形狀而不同處所的,有異形狀而同處所的,可以區別。形狀相同卻在不同處所,雖可合一說,仍叫作「二實」;形狀變了而實質無別、只是異名,叫作「化」,有化而無別叫作「一實」。這就是考察實質、確定數量的方法,也是制定名稱的關鍵,後王制定名稱不可不考察。
正名篇·10
“見侮不辱”,“聖人不愛己”,“殺盜非殺人也”,此惑於用名以亂名者也。驗之所為有名,而觀其孰行,則能禁之矣。“山淵平”,“情欲寡”,“芻豢不加甘,大鐘不加樂”,此惑於用實,以亂名者也。驗之所緣以同異,而觀其孰調,則能禁之矣。“非而謁楹”,“有牛馬非馬也,”此惑於用名以亂實者也。驗之名約,以其所受,悖其所辭,則能禁之矣。
白話「受侮辱不算恥辱」「聖人不愛自己」「殺盜賊不算殺人」,這是用名稱去擾亂名稱的迷惑,用「為什麼要有名」來檢驗就能禁止。「山與淵平」「情欲寡少」「牛羊不算甘美、大鐘不算快樂」,這是用實質去擾亂名稱的迷惑,用「憑什麼定同異」來檢驗就能禁止。「把『非』說成『謁』、把柱說成楹」「有牛馬卻說不是馬」,這是用名稱去擾亂實質的迷惑,用名約來檢驗、以他所接受的來駁他所說的,就能禁止。
正名篇·11
凡邪說辟言之離正道而擅作者,無不類於三惑者矣。故明君知其分而不與辨也。夫民易一以道,而不可與共故。故明君臨之以埶,道之以道,申之以命,章之以論,禁之以刑。故民之化道也如神,辨說惡用矣哉!今聖王沒,天下亂,姦言起,君子無埶以臨之,無刑以禁之,故辨說也。實不喻,然後命,命不喻,然後期,期不喻,然後說,說不喻,然後辨。故期命辨說也者,用之大文也,而王業之始也。名聞而實喻,名之用也。累而成文,名之麗也。用麗俱得,謂之知名。名也者,所以期累實也。辭也者,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。辨說也者,不異實名以喻動靜之道也。期命也者,辨說之用也。辨說也者,心之象道也。心也者,道之工宰也。道也者,治之經理也。心合於道,說合於心,辭合於說。正名而期,質請而喻,辨異而不過,推類而不悖。聽則合文,辨則盡故。以正道而辨姦,猶引繩以持曲直。是故邪說不能亂,百家無所竄。有兼聽之明,而無矜奮之容;有兼覆之厚,而無伐德之色。說行則天下正,說不行則白道而冥窮。是聖人之辨說也。詩曰:“顒顒卬卬,如圭如璋,令聞令望,豈弟君子,四方為綱。”此之謂也。
白話凡是離開正道、擅自造作的邪說僻言,無不類似這三種迷惑,所以明君知道分別,不與他們辯;百姓容易用道來統一,卻不能與他們共論緣故,所以明君以權勢臨之、以道引之、以命令申之、以議論彰之、以刑罰禁之,百姓被道化就如神。如今聖王已沒、天下大亂、奸言興起,君子沒有權勢刑罰,所以才用辯說。名被聽聞而實能曉喻是名的作用,累積成文章是名的美化;心合於道、說合於心、辭合於說,正名而期待、依實質而曉喻、辨異而不過分、推類而不悖謬,用正道來辨奸如同引繩量曲直,所以邪說不能亂、百家無處躲藏,這是聖人的辯說。
正名篇·12
辭讓之節得矣,長少之理順矣;忌諱不稱,祅辭不出。以仁心說,以學心聽,以公心辨。不動乎眾人之非譽,不治觀者之耳目,不賂貴者之權埶,不利傳辟者之辭。故能處道而不貳,咄而不奪,利而不流,貴公正而賤鄙爭,是士君子之辨說也。詩曰:“長夜漫兮,永思騫兮,大古之不慢兮,禮義之不愆兮,何恤人之言兮!”此之謂也。
白話辭讓的節度做到了,長幼的道理順了,忌諱不稱說,妖言不出;用仁心去說、用學心去聽、用公心去辨。不為眾人的毀譽所動,不求取悅觀者的耳目,不賄賂權貴的勢位,不助長偏僻者的言辭,所以能處道而不二、受叱而不奪志、得利而不流蕩、貴公正而賤鄙爭,這是士君子的辯說。
正名篇·13
君子之言,涉然而精,俛然而類,差差然而齊。彼正其名,當其辭,以務白其志義者也。彼名辭也者,志義之使也,足以相通,則舍之矣。苟之,姦也。故名足以指實,辭足以見極,則舍之矣。外是者,謂之訒,是君子之所棄,而愚者拾以為己寶。故愚者之言,芴然而粗,嘖然而不類,誻誻然而沸,彼誘其名,眩其辭,而無深於其志義者也。故窮藉而無極,甚勞而無功,貪而無名。故知者之言也,慮之易知也,行之易安也,持之易立也,成則必得其所好,而不遇其所惡焉。而愚者反是。詩曰:“為鬼為蜮,則不可得。有靦面目,視人罔極。作此好歌,以極反側。”此之謂也。
白話君子說話,深入而精確、淺近而條理、參差而整齊,他端正名稱、得當文辭,以求表白自己的志義;名辭是志義的使役,足以相通就捨棄多餘,超出這個的叫「訒」,是君子所棄、愚者卻拾為己寶。愚者說話恍惚而粗、爭辯而無類、喧鬧而沸騰,被名所誘、被辭所眩,志義卻無深意,所以窮於藉口而無極、甚勞而無功;智者的話思慮易知、行動易安、持守易立,成功必得所好、不遇所惡,愚者則相反。
正名篇·14
凡語治而待去欲者,無以道欲而困於有欲者也。凡語治而待寡欲者,無以節欲而困於多欲者也。有欲無欲,異類也,生死也,非治亂也。欲之多寡,異類也,情之數也,非治亂也。欲不待可得,而求者從所可。欲不待可得,所受乎天也;求者從所可,所受乎心也。所受乎天之一欲,制於所受乎心之多,固難類所受乎天也。人之所欲生甚矣,人之惡死甚矣;然而人有從生成死者,非不欲生而欲死也,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。故欲過之而動不及,心止之也。心之所可中理,則欲雖多,奚傷於治?欲不及而動過之,心使之也。心之所可失理,則欲雖寡,奚止於亂?故治亂在於心之所可,亡於情之所欲。不求之其所在,而求之其所亡,雖曰我得之,失之矣。
白話凡主張治國要去掉欲望的,是無法引導欲望、因而困在「有欲」的人;凡主張要寡欲的,是無法節制欲望、因而困在「多欲」的人。有欲無欲是不同類(如生死之別),不是治亂之別;欲望多寡是不同類(情之數),也不是治亂之別。欲望不待「可得」而存在,是天所授;追求依從「所可」,是心所授。心之所可合於理,欲望雖多何傷於治?心之所可失理,欲望雖少何止於亂?所以治亂在於心之所可,不在情之所欲;不求其所在,而求其所在無,雖說「我得之」,其實失了。
正名篇·15
性者、天之就也;情者、性之質也;欲者、情之應也。以所欲為可得而求之,情之所必不免也。以為可而道之,知所必出也。故雖為守門,欲不可去,性之具也。雖為天子,欲不可盡。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欲雖不可去,求可節也。所欲雖不可盡,求者猶近盡;欲雖不可去,所求不得,慮者欲節求也。道者、進則近盡,退則節求,天下莫之若也。
白話性是天所成的,情是性的本質,欲是情對外物的反應,以為所欲可得而求之是情所必不免。所以即使是守門人,欲望也不可去,這是性所具備;即使是天子,欲望也不可盡。欲望雖不可盡,可以接近盡;欲望雖不可去,追求可以節制。道,進則近盡、退則節求,天下沒有比它更好的。
正名篇·16
凡人莫不從其所可,而去其所不可。知道之莫之若也,而不從道者,無之有也。假之有人而欲南,無多;而惡北,無寡,豈為夫南之不可盡也,離南行而北走也哉!今人所欲,無多;所惡,無寡,豈為夫所欲之不可盡也,離得欲之道,而取所惡也哉!故可道而從之,奚以損之而亂?不可道而離之,奚以益之而治?故知者論道而已矣,小家珍說之所願者皆衰矣。
白話人無不依從其所可、捨去其所不可;知道道是無可比擬的,而不從道的人是不會有的。假如有個人想往南不嫌多、厭惡往北不嫌少,豈會因為南不可盡,就離開南行而往北走!如今人所欲不嫌多、所惡不嫌少,豈會因所欲不可盡,就離開得欲之道、去取所惡!所以可道而從之,何損之有而亂?不可道而離之,何益之有而治?所以智者只論道,小家珍奇之說所願的都衰歇了。
正名篇·17
凡人之取也,所欲未嘗粹而來也;其去也,所惡未嘗粹而往也。故人無動而不可以不與權俱。衡不正,則重縣於仰,而人以為輕;輕縣於俛,而人以為重;此人所以惑於輕重也。權不正,則禍託於欲,而人以為福;福託於惡,而人以為禍;此亦人所以惑於禍福也。道者,古今之正權也;離道而內自擇,則不知禍福之所託。易者,以一易一,人曰:無得亦無喪也,以一易兩,人曰:無喪而有得也。以兩易一,人曰:無得而有喪也。計者取所多,謀者從所可。以兩易一,人莫之為,明其數也。從道而出,猶以一易兩也,奚喪!離道而內自擇,是猶以兩易一也,奚得!其累百年之欲,易一時之嫌,然且為之,不明其數也。
白話人有所取,所欲不曾純粹而來;有所去,所惡不曾純粹而往,所以一舉一動都不可不帶著權衡。秤不平,人就會把輕重看錯;權不平,人就會把禍福看反。道是古今公正的權衡,離道而內心自擇就不知禍福所託。交易以一易兩,人說無喪有得;以兩易一,人說無得有喪,計較者取所多、謀慮者從所可。從道而出如同以一易兩,何喪!離道而內自擇如同以兩易一,何得!那累積百年之欲、換一時之嫌尚且為之,是不明其數。
正名篇·18
有嘗試深觀其隱而難者:志輕理而不重物者,無之有也;外重物而不內憂者,無之有也;行離理而不外危者,無之有也;外危而不內恐者,無之有也。心憂恐,則口銜芻豢而不知其味,耳聽鐘鼓而不知其聲,目視黼黻而不知其狀,輕煖平簟而體不知其安。故嚮萬物之美而不能嗛也。假而得間而嗛之,則不能離也。故嚮萬物之美而盛憂,兼萬物之美而盛害,如此者,其求物也,養生也?粥壽也?故欲養其欲而縱其情,欲養其性而危其形,欲養其樂而攻其心,欲養其名而亂其行,如此者,雖封侯稱君,其與夫盜無以異;乘軒戴絻,其與無足無以異。夫是之謂以己為物役矣。
白話曾深入觀察那隱微而難明的事:心志輕於理而不重物的沒有,外重物而不內憂的沒有,行離理而不外危的沒有,外危而不內恐的沒有。心憂恐,則口含美食不知味、耳聽鐘鼓不知聲、目視華服不知狀、身居輕暖平席不知安,所以嚮往萬物之美卻不能滿足。想養其欲而縱其情、想養其性而危其形、想養其樂而攻其心、想養其名而亂其行,這樣的人雖封侯稱君也與盜賊無異,雖乘軒戴冕也與無足無異,這就叫「以己為物役」。
正名篇·19
心平愉,則色不及傭而可以養目,聲不及傭而可以養耳,蔬食菜羹而可以養口,麤布之衣,麤紃之履,而可以養體。局室、蘆簾、稿蓐、敝機筵,而可以養形。故雖無萬物之美而可以養樂,無埶列之位而可以養名。如是而加天下焉,其為天下多,其私樂少矣。夫是之謂重己役物。
白話心平靜愉快,則顏色不及平常也可養眼、聲音不及平常也可養耳、粗食菜湯也可養口、粗布衣粗麻鞋也可養體,窄室蘆簾草褥破席也可養形。所以雖無萬物之美也可養樂、無權位也可養名;這樣再把天下加在他身上,他為天下得多、為私樂得少,這就叫「重己役物」。
正名篇·20
無稽之言,不見之行,不聞之謀,君子慎之。
白話沒有根據的話、沒見過的行為、沒聽過的謀略,君子要謹慎對待。